【校研会】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第32届研究生会 第一次成员考核的通知
各职能部门:
为加强研究生会的自我管理与监督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评价研究生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成绩,激发研究生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做到更好地服务于同学,促使研究生会工作向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系统化方向发展,依据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》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成员考评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开展成员考核工作。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际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每学年进行两次,实行成员达标淘汰机制,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。
一、考核要求
(一)考核工作应当始终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。
(二)考核中每个干部要积极配合工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,认真对待考核工作。
(三)考核中每个干部要端正态度,认真对待,不得徇私舞弊。
二、干事考核
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干事在研究生会工作期间,需从以下各项予以考察,其中活动项占40%,出勤项占40%,互评项占20%,额外项占10%(额外加分),总分100分。干事考核采取达标淘汰制,在学期末考核中,对不符合研会工作要求,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干事予以辞退。
主要安排:
(一)1月5日前,各部门组织召开部门成员会议,明确考核工作,并完成互评工作;
(二)1月7日前,各部门上交《成员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1),主席团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认定;
(三)1月8日,由主席团审核考核结果,并公布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成员考核合格名单。
三、干部考核
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干部在研究生会工作期间,需从以下各项予以考察,其中活动项占40%,出勤项占30%,互评项占10%,工作小结20%,总分100分。干部考核采取达标淘汰制,对不符合研会工作要求,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干部予以辞退。
主要安排:
(一)1月8日前,各部门骨干上交《干部考核自述表》(附件2),主席团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认定;
(二)开展干部互评工作;
(三)1月10日,由主席团审核考核结果,并公布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成员考核合格名单。
各部门接到考核通知后,要积极配合,不得无故拖延时间。负责考核的职能部门在考核中不得弄虚作假,如经发现,将直接取消研会干部干事资格。
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
2020年1月2日
附件1.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成员考核汇总表.xlsx附件2.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考核自述表.docx